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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开启1十2基层结对共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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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i 发表于 2016-4-29 15: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kyli
2016-4-29 15:09:11 10854 0 看全部

  为进一步探索广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创新戒毒新模式,切实提高社区戒毒康复效果,根据我县工作实际情况,经与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协定,实施“1+2”(即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1个大队+灵山县司法局2个司法所)延伸共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实现结对共建无缝对接模式全覆盖,强力推动我县打赢禁毒整治攻坚战役,4月26日,在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举行我县基层司法所与一所基层大队结对共建活动签字仪式。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谢哲,党委委员、副所长张明,党委委员、副政委覃丽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志东,副县长冯远波,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出席签字仪式,全县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司法所所长参加仪式。

  签字仪式上,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大队与我县结对的司法所分别在协议上进行签字。

  签字仪式上,周志东首先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周志东指出,去年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禁毒委和区司法厅的肯定,全县人民群众反映良好,促使我县人民群众安全感由去年第四季度的93位上升到今年第一季度的54位,跃进位数居于全区前列,创历史新高。周志东要求镇(街道)、各司法所一定要以这次“1+2”工程为契机,利用好这项工程,实践好这条新路子,多关心戒毒人员的生活和心理健康,发挥好人性化管理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周志东强调,一定要拓展好“1+2”社区戒毒康复工程,为我县的社会平安和人民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就如何开展好“1+2”结对共建,县司法局局长陈之成也对各司法所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所认真学习一所基层大队戒毒禁毒工作的丰富经验、科学的技术方法,发挥基层司法所深入民间,一线接触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其家庭的优势,整合资源,积极探索集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教育矫治、救济服务相结合的灵山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工作体系,让“1+2”社区戒毒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推进我县的平安建设。

  签字仪式结束,全体人员还到灵山部分基层司法所进行观摩学习。(蒙国平 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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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东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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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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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灵城司法所观看戒毒工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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