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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公共自行车正式启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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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陆屋 发表于 2017-9-2 08: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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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 08:19:41 17949 1 看全部
  9月1日上午,我县公共自行车运营启动仪式在县人民广场举行。县长刘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岳一,县政府副县长章建军,县政协副主席黄为政,京中久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及县直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
  刘钦在仪式上宣布我县公共自行车运营正式启动。
  随后,刘钦一行从县人民广场出发,绕六峰山环山路骑行一周,向广大市民示范与传播绿色出行,并同市民分享了骑行后的感受。刘钦指出,公共自行车系统作为一项惠民便民举措,着眼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能预防和缓解交通拥堵,降低出行成本,有效打通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又能引导全民健身运动,绿色出行,促进城市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刘钦希望相关的责任公司能合理安排公共自行车的投放地点,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希望每一位市民积极响应绿色出行号召,主动参与和支持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多用公共自行车,爱护公共自行车,珍惜使用,及时归还,塑造文明形象、展现灵山人民好的精神风貌;希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做好运营评估,让市民切实享受城市建设发展成果,让公共自行车成为我县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据悉,为了不断完善我县公共交通整体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城区引进实施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该项目由县市政局牵头,在县直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站点选址现场调查、市场建设价格调研等阶段性工作,在借鉴区内外城市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形成了《灵山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据了解,我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计划在城区建设10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运行2000辆公共自行车,项目总投资约3363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一次性采购,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并提供5年运营期,政府分5年购买服务,5年后项目的所有权归政府。该项目于今年2月获得立项批复,经过竞争性磋商谈判,确定钦州京中久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建设运营方,7月初完成了合同签订工作。整个项目于今年7月中旬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一期站点设备安装已完成,具备了投入运营服务条件。(莫长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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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钦宣布我县公共自行车启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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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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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钦(前)等县领导带头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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